温州大学 院长信箱 党外人士建言献策信箱
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4年修订》(行政〔2024〕159号),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发展特点,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提高各学科、各专业研究生培养质量,现进行我院2026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一、评选对象及名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取得毕业资格的美术与设计学院应届毕业研究生。我院2026届研究生省校优预评推荐名额分配为:学院省校优共推荐名额(15%)省优推荐名额(5%)校优推荐名额(10%)美术与设计学院523说明:省级优秀毕业生具体名额下达前产生的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为预评名单,最终实际名单以发文为准。二、评选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在校期间获校一、二等学业奖学金,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党员”或其他相当奖励1次/项(含)以上。3.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科研或艺术实践创作能力。在校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在2B以上期刊录用、发表或以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2A以上期刊录用、发表学术论文。(2)以第一作者取得专利授权且专利权人为温州大学。(3)以第一作者创作的艺术作品入选级别不低于省美协、省美协各艺委会、省书协举办的美展、书法篆刻展。三、评选破格条件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符合评选基本条件1、2条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推荐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1.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研究生)和创业计划竞赛(研究生)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五的研究生毕业生。2.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研究生)中,获得省级金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五或省级银奖且排名前三的研究生毕业生。3. 在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及以上且排名前五(无法认定排名的集体项目除外)的研究生毕业生。4.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研究生)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的研究生毕业生。5.在大学生运动会中获得省级第二名(含)及以上且排名前四(无法认定排名的集体项目除外)的研究生毕业生。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研究生优秀毕业生:1.在校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2.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3.学位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者或选修课考试(考核)成绩有不合格者。 五、评选程序1.学院发布评选通知,公布研究生院(研工部)核算的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参评条件、参评程序等事宜,启动当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2.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评选细则,通知毕业生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3.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评选细则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研工部)。4.研究生院(研工部)对各培养单位报送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查,确定省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及校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上报浙江省教育厅,获评校级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由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六、材料上交1.《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页,2.《温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2025年11月5日前按“申请表+汇总表+破格证明”文件夹整理,压缩后以“姓名+2026届研究生省校优预评”命名发至邮箱:art010@wzu.edu.cn。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10月28日
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4年修订》(行政〔2024〕159号),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发展特点,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提高各学科、各专业研究生培养质量,现进行我院2026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取得毕业资格的美术与设计学院应届毕业研究生。我院2026届研究生省校优预评推荐名额分配为:
学院
省校优共推荐名额(15%)
省优推荐名额(5%)
校优推荐名额(10%)
美术与设计学院
5
2
3
说明:省级优秀毕业生具体名额下达前产生的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为预评名单,最终实际名单以发文为准。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在校期间获校一、二等学业奖学金,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党员”或其他相当奖励1次/项(含)以上。
3.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科研或艺术实践创作能力。在校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在2B以上期刊录用、发表或以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2A以上期刊录用、发表学术论文。
(2)以第一作者取得专利授权且专利权人为温州大学。
(3)以第一作者创作的艺术作品入选级别不低于省美协、省美协各艺委会、省书协举办的美展、书法篆刻展。
三、评选破格条件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符合评选基本条件1、2条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推荐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1.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研究生)和创业计划竞赛(研究生)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五的研究生毕业生。
2.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研究生)中,获得省级金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五或省级银奖且排名前三的研究生毕业生。
3. 在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及以上且排名前五(无法认定排名的集体项目除外)的研究生毕业生。
4.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研究生)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的研究生毕业生。
5.在大学生运动会中获得省级第二名(含)及以上且排名前四(无法认定排名的集体项目除外)的研究生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研究生优秀毕业生:
1.在校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2.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3.学位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者或选修课考试(考核)成绩有不合格者。
五、评选程序
1.学院发布评选通知,公布研究生院(研工部)核算的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参评条件、参评程序等事宜,启动当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2.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评选细则,通知毕业生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3.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评选细则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研工部)。
4.研究生院(研工部)对各培养单位报送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查,确定省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及校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上报浙江省教育厅,获评校级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由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材料上交
1.《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页,
2.《温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2025年11月5日前按“申请表+汇总表+破格证明”文件夹整理,压缩后以“姓名+2026届研究生省校优预评”命名发至邮箱:art010@wzu.edu.cn。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