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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术与设计学院2026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25-10-25 编辑: 浏览量:

各班级、各2026届毕业本科生:

根据《温州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温大行政发〔2024〕94 号),现开展我院2026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

一、评选范围

温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类型

温州大学优秀毕业生(以下称校优毕业生):为毕业生总数的30%。

浙江省优秀毕业生(以下称省优毕业生):本科生为毕业生总数4%,从校优毕业生中产生。

三、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在校期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表现优秀,在学风建设、素质拓展、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等活动中态度认真、表现积极,综合素质良好。

4.获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5.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1)省级优秀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和智育成绩名次必须在班级前20%;校级优秀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和智育成绩名次必须在班级前50%。

2)省优毕业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获综合奖学金次数三次及以上

3)校优毕业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获综合奖学金次数两次及以上

6.非英语专业本科生英语成绩须达425分(含425)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须通过省三级或学校规定的英语课程考试,非英语外的其他外语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

7.专业实习成绩要求良(含)以上。

8.根据《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获得“优良学风班”的班级毕业时增加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具体名额数为获得“优良学风班”荣誉次数。

四、评选破格条件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各类学科竞赛和文化艺术体育类赛事,符合评选基本条件前三条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破格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评选名额不占各班级指标,若与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校优毕业生人选重复,不再另增班级指标;校优毕业生总名额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40%。

1.符合毕业条件,参加《温州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温大行政发〔2025〕98 号)文件中规定的一类、二类竞赛,且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其中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浙江省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符合毕业条件,参加《温州大学大学生文化艺术类竞赛奖励暂行办法》文件中规定的比赛项目且获得省级一等奖(含)、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超过5人的集体项目,需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

3.符合毕业条件,获得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第二名(含)以上(含足球、篮球、排球集体项目),其他超过5人的集体项目,需获得第一名(含)。

五、评选办法

1.按总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名次和总智育成绩名次之和从低到高排列,并按规定的名额确定名单。

2.如总综合素质考评名次和总智育成绩名次之和相同时,再按总综合素质考评名次从低到高确定名单。

1)总综合评价成绩等于:前三学年综合评价成绩的平均分

2)总智育成绩等于:(第一学年智育成绩×1.1+第二学年智育成绩×1.2+第三学年智育成绩×1.3)/3.6

总综合考评及总智育成绩数据已经下发通知至各班级群,请各位同学仔细核对,如数据有误请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内进行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提交

1.请各位同学按照【优秀毕业生预评申请材料-格式】要求,将相关证书放置在文件内并按示例进行命名,个人成绩单请把附带个人信息的文件或整张截图放置于对应的文件夹。

2.学委收齐后请按【年级+班级+优秀毕业生预评材料】格式进行命名,于10月28日下午18:00之前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wzumykjsjb@163.com

、注意事项

1.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根据《温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2023年修订)》(温大行政发〔2023〕54号),视违纪情节轻重,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2.被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者,如在当年无法正常毕业,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3.省优秀毕业生:交换生本科生获综合奖学金次数不少于二次(含);转专业学生转专业之前获得综合奖学金次数计入评选,成绩不计入评选。

4.校优秀毕业生:交换生本科生获综合奖学金次数不少于一次(含);转专业学生转专业之前获得综合奖学金次数计入评选,成绩不计入评选。

5.此次预评的省校优名额是按班级的人数计算,实际名额以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为准。

相关文件见附件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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