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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本科专业建设 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9-12-16 编辑:美院 浏览量: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学校自身建设的实际需要,加强我院本科专业的建设和管理,使本科专业建设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学校质量、规模、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优势,增强专业办学特色,全面提升本科专业建设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

学院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应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文化创意产业及学科发展现状趋势,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学院办出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 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和扩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权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3〕104号)的要求,新设置本科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学校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有详尽的人才需求调查及论证报告;

(4)有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能承担拟新设置专业80%以上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学任务(包括讲课、实验、实习、辅导等),并能保证一定的教学质量;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2.专业设置在每年春季学期集中申请,经学校审批后,报上级领导部门备案或审批。根据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申请设置专业,经以下程序报送教务处:

(1)学院在充分论证、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对拟设专业进行论证,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院长签署意见。

(2)每年 5 月 30 日前将专业申报材料报教务处,申报材料包括: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申请表、新设专业的论证报告、新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任课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办学条件落实情况报等。

(3)各学院申请设置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除第 2 点要求外,还需补充该专业与所属专业类中其他专业的区分情况和专业基本要求。

(4)教务处汇总各学院专业申报材料,组织专家组评议,评议结果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批,最后专业申报材料报浙江省教育厅评议审批。

未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专业,学院不得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

3.学院要按照学校专业动态调整相关文件进行专业的调整、停办、直至申请撤消。每主动申请撤消一个已设专业,可在年度新增专业中相应多设一个专业。

4. 原有专业名称、学制、授予学位等进行调整时,应符合专业的设置条件。

二、本科专业建设内容

本科专业建设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切入点,以专业认证和专业评估为抓手、以课程建设为核心,以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为保障,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重在专业内涵建设;重点打造1-2个专业特色突出、专业定位准确、适应社会需要、学术水平高、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高、教学基础条件好、具有社会竞争力和社会效益的优势专业,使一些专业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1. 本科专业建设的内容包括本科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课程教学计划等)、专业发展规划、教学文件、教学队伍、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手段、实验室与实习基地建设、图书资料及教学场所等。

2. 本科培养方案是本科专业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方案,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主要依据。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3. 本科专业建设规划是本科专业建设发展的依据,是学院发展战略目标的具体体现,学院应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制订和调整本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学院每个现有专业也应制订本专业建设规划。

4. 教学文件是保证本科专业建设效果的重要因素。要制订并完善教学基本资料,包括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授课教案、期中教学检查及反馈、学生座谈记录及反馈、学生调查问卷、学期教学总结等。

5. 师资队伍建设是本科专业建设的基本保证。通过体制改革,要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教学科研相结合的相对稳定的教学梯队,按专业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层层负责,抓好落实。要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在职与脱产培训结合,以在职为主;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提高;注重选拔培养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发挥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充实教学第一线。

6. 课程建设是本科专业建设的核心,是人才培养最基础的、影响最深远的途径和渠道。课程建设要进行理论研究,明确总体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要制订建设规划,以建设在线精品课程为抓手,建设重点课程为中心,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的改革,积极鼓励混合式、翻转式等课堂教学改革;要重视系列课程群建设,坚持评建结合,以建为主。

7. 课程教学大纲是本科专业建设中重要的教学文件,对教学具有规范性的作用。教学大纲可参照教育部提出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依据学校制(修)订教学大纲的原则规定,组织有关教师编写,经院系、校相继认定,批准施行。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学时分配、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及考核标准等部分。每门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应当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8. 教材建设是本科专业建设的一项基本建设工作,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教材建设规划,加强新形态教材建设的规划工作。鼓励选用国家优秀教材,并结合教学内容改革与课程建设,依据教学大纲抓好讲义或自编教材。要做好教材质量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教材质量。

9. 实验室与实习基地建设是本科专业建设的重要保障。实验室建设一定要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相匹配,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要坚持校内外结合,做好全面规划。要防止分散配置、分散管理、局部使用、低水平重复的低效益建设方式,集中力量与条件建设好基础实验中心,提高设备利用率。校内实习基地要成为可进行综合教育训练的课内外实践教学基地。要建设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努力把实习与承担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互利互惠,以取得校外实习单位的支持。要改善实习条件,健全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10. 教学研究和改革是本科专业建设水平的主要体现。实施教学研究立项制度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研究。支持教师进行教学改革,支持面向专业认证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以及教学方法改革。鼓励教师采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推进小班化、分层教学、线上线下混合课堂、工作室制等教学改革促进本科专业建设。

三、本科专业管理

本科专业建设在学院指导、规划和统筹下进行,以系部建设为主。本科专业建设是各系部的中心任务之一。学院应根据学校本科专业建设规划和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制定本院现有专业的建设规划及拟设专业的筹建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

1. 本科专业建设实行负责人制度,负责人由高级职称专业教师人担任,其基本职责是:制定现有本科专业建设规划,把握专业发展方向,提出专业方向的调整建议;配合学院进行新拟设(调)专业筹建和申报工作,负责优势特色专业的申报、建设方案的制定;负责本专业的专业认证相关工作的落实与推进。

2. 专业系主任基本职责:组织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并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课程、实习、实训、实验教学任务;负责开展课程建设、专业实验室建设、教学文档管理、教学研讨、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等专业建设具体工作的落实;负责专业建设经费预算及日常管理。

3. 本科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本科专业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本专业人才培养教学会议及调研,师资培训,主干课程建设及教材建设、现代化教学方法及手段的研究与应用,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方案的研究,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软件购置等,另外,从各专业的专业建设经费中划拨20%,由学院统筹使用。

 

 

指导部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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