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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


发表时间:2019-09-05 编辑:美院 浏览量:

第一章  总 则

    做好实训室的安全工作,是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保证,各实训室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加强安全制度教育,重视安全技术工作。各系、室分管实训室工作的实训员分管此项工作。

1、每个实训室设一名兼职安全技术员。安全技术员对不符合规定的操 作或不利于安全的问题,有权提出询问;对不听劝告或有碍安全的人,有权停止其操作。各级领导要支持安全技术员的工作。

2、各实训室根据自己实训工作的特点,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防盗制度、要落实到人、明确职责。

3、为确保实训室工作人员的安全与身心健康,实训室根据自己情况,对易燃、易爆物、烟、毒、粉尘、有毒气体,对放射性物质、高频电流、超高电压、大幅度振动,强烈持续噪音,对高温、高压、热辐射、极强光闪烁等各种场合及其有关设备,制定出严格的操作规章制度,及其相应的劳动保障措施,并由安全技术员负责监督执行。

4、对由于官僚主义,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严重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设备仪器损坏严重等重大事故时,实训室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院、校报告。处理结果亦要逐级上报,对隐瞒不报及缩小或扩大事故真像者,应予严肃处理。

5、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要准备齐全,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要贴在墙上,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第二章  实验管理员责任

    6、实验室由实验室管理员作为安全责任人,全权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实验室的安全负有完全责任。实验室只能由管理员一人有钥匙,作为安全管理的必备措施,各实验室责任人负责将所属各实验室的有效备用钥匙上交一套到学院保管。

    7、实验室仪器要摆放整齐有序,分类配套合理,仪器要保持完好、清洁,有损坏及时维修。

    8、每次实验课后及时清点仪器和物品,避免损毁,丢失。发现损毁仪器要按章登记、处理并及时上报。

    9、实验室器材和物品必须登记入账,要建立健全实物账,定时清点库存,做到物账相符。严格存取登记手续,贵重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外借,实验室资产如被借用,严格按照《仪器设备借用、丢失、损坏赔偿制度》执行。

    10、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实验室的水、电线路以及墙体等结构。

    11、对安装有贵重仪器的实验室,管理员应负有加强安全防盗措施的责任。

    12、实验员要保持实验用品分类有序,所用危险的剧毒、易燃、易爆、强腐蚀的物品要分别加以说明并指导有关人员安全使用,用毕后要妥善处理。 

    13、实验室不得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其领取、使用、保管都必须按实验室有关规定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

    14、实验室应确保具备基本的安全条件和设施,如配备足够数量和有效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以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

15、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16、对在实验室上课的教师和学生要提醒其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人员,实验室管理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所属实验室操作。上课教师对本堂实验课负有安全责任,对违反操作程序且又不听劝阻的学生可以禁止其进入实验室。

17、室内无人时必须锁门。实验室管理员每日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灯且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每周对所负责的所有实验室或多媒体教室进行安全检查,且做好记录。

18、涉及到有关机密信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密不得泄漏。

    19、遇有险情应立即组织现场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同时立即切断可燃气源和电源,迅速隔离现场,并及时报告学校。

第三章  教师责任

    20、上课教师对本堂课负有安全责任,对违反操作程序且又不听劝阻的学生可以禁止其进入实验室。如课程计划内时数无法完成需延长使用实验室时间,教师需提前向实验室提出申请。

    21、认真执行学校、学院制定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2、实验室由实验室管理员作为安全责任人,全权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实验室的安全负有完全责任,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人员,实验室管理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所属实验室操作。

    23、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学生操作危险、精密仪器前,实验教师需对有关安全问题加以说明并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时必须有两人在场。

    24、每次实验课后及时清点仪器和物品,避免损毁,丢失。发现损毁仪器要处理并及时上报。

25、不得随意更改实验室布局、设备存放位置。

26、如需借用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需严格按照《仪器设备借用、丢失、损坏赔偿制度》执行,与实验管理人员办理好手续方能借用,不得私自转借。

27、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实验室的水、电线路以及墙体等结构。

28、实验室不得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其领取、使用、保管都必须按实验室有关规定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

29、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0、使用完实验室或无人时必须锁门,或告知实验室负责人。

    31、涉及到有关机密信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密不得泄漏。

    32、遇有险情应立即组织现场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同时立即切断可燃气源和电源,迅速隔离现场,并及时报告学校。

第四章 危险品管理

    33、易燃、易爆、剧毒的气体、液体、体等物质,均属危险品。全院危险品实行统一供应、集中管理。

34、危险品的年度采购计划,由实训室统一编报,院长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后执行。采购要控制数量,入库要严格验收。

35、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从采购、运输、使用要建立一套制度和安全措施。尤其要严格审批手续,坚持双人购买、双人使用、双人处理的原则,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36、剧毒品的领用、保管一定要从严,坚持两人领取,一次用完,多余物品及时交库,必须当日领,当日用,不准私自存放。一般危险品的领用审批,由使用实训室填写危险品领用单,经主管审批后,方可领用。危险品领用要坚持专人审批,专人领用,专人保管的原则。

   37、各实训室每次领发,必须详细记录用途和数量,不得超量领取。

   38、过期、变质的危险品及其残渣,应及时和校保卫部门取得联系,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销毁。

    39、存放危险品的地方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分类分室存放,室内禁止烟火,并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未经许可,库外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危险品仓库必须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一季度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清除隐患,并经常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及时向领导汇报,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0、危险品保管员要认真负责,积极工作,坚守岗位,坚持原则,遵守制度,努力学习业务。工作成绩显著着,予以表彰奖励;失职者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处分。

第五章 安全培训

    41、实行定期安全培训制度,新生入学后,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由实验室主任和专职实验骨干教师主讲。

42、安全知识讲座制度,实验中心邀请有关专家和消防安全部门作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实验室基本守则、消防安全、应急逃生基本常识等相关知识讲座。

43、实验中心为每位新生准备实验安全知识学习资料,规划和督促学生做好安全知识学习。

44、经过培训后学生进行在线考试。考试成绩由国资处汇总反馈给学院,对考核不合格的新生,暂停其进入实验室的资格,重新考试且成绩合格后,才能恢复其进入实验室的资格。

45、举行定期安全演习教育,进行应急消防演习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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