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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美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09-28 编辑: 浏览量:次

各研究生班级:

为落实研究生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研究生潜心治学、锐意创新、砥砺奋进,以国家奖学金评选表彰优秀学子,发挥榜样示范效应,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及《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奖励标准

参评范围:具有中国国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2万元。

二、参评条件及成果认定

参评条件:详见《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附件5)。

成果认定时间:本次用于申报的成果取得时间为申请人研究生入学至2026年8月31日,且第一署名单位需为温州大学。对于新生,学院结合实际情况,重点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兼顾其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非新生需曾获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凡在之前申请国奖中使用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三、奖励名额

学校下达给我院2026年国家奖学金名额硕士研究生为3名(其中直接推荐2名,学校联评1人)。详见名额分配表(附件2)。

四、评审组织与程序

(一)评审组织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国家奖学金评审事宜。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答辩、初评、公示等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温州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8日中午12点前电子版(所有材料放到一个压缩包,命名格式班级+姓名+申报国家奖学金)提交到msysjxy20262026@163.com,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申请审批表需导师签字)提交到学院2b208杨老师处。

2.学院初评。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评审及排序,评审采用现场ppt答辩汇报形式。

3.学校评审。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申报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材料,提交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577-86689191。


温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6年9月28日


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电话:0577-86689190 E-Mail:msxy@w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