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 院长信箱 党外人士建言献策信箱
各班级、各同学: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1.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2.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二、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三、评审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其他条件:(1)【申请国家奖学金】,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详情见附件14《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2)【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特殊情况说明:学生在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中获得金奖(排名前 8),银奖、铜奖(排名前 5),省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可直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不占用学院名额。(若项目负责人为已毕业学生或留学生,排名第二位的在校生等同于项目负责人)。学生作为团队核心成员在大赛全国赛中获得金奖或银奖优先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详情见附件16《温州大学推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工作实施办法(2024 年修订)》的通知。挑战杯系列竞赛获奖直接推荐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详情见附件15《温州大学“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竞赛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省政府奖学金直接当选名单见附件17。注: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当选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需在下学期配合学校参与“我是国奖生”系列励志课程、学风表彰宣传等活动。四、申报时间及流程1. 9月30日转发学生处通知;2.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同学请填写【附件-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附件-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的电子表格,提交相关奖项的支撑材料(证书图片及电子附件请按级别、证书名称、获奖排名、进行命名)、并准备好国奖评审答辩ppt等。申请人于10月3日晚上19:00前,压缩包材料按时(文件命名为:班级+姓名+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发送至邮箱:wzumykjsjb2@163.com,逾期不予接受申请;3. 10月5日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和相关材料;4. 10月5日-10月9日召开学院评审会议;相关文件见附件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三、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其他条件:
(1)【申请国家奖学金】,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详情见附件14《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2)【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特殊情况说明:
学生在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中获得金奖(排名前 8),银奖、铜奖(排名前 5),省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可直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不占用学院名额。(若项目负责人为已毕业学生或留学生,排名第二位的在校生等同于项目负责人)。
学生作为团队核心成员在大赛全国赛中获得金奖或银奖优先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详情见附件16《温州大学推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工作实施办法(2024 年修订)》的通知。
挑战杯系列竞赛获奖直接推荐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详情见附件15《温州大学“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竞赛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省政府奖学金直接当选名单见附件17。
注: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当选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需在下学期配合学校参与“我是国奖生”系列励志课程、学风表彰宣传等活动。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1. 9月30日转发学生处通知;
2.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同学请填写【附件-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附件-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的电子表格,提交相关奖项的支撑材料(证书图片及电子附件请按级别、证书名称、获奖排名、进行命名)、并准备好国奖评审答辩ppt等。申请人于10月3日晚上19:00前,压缩包材料按时(文件命名为:班级+姓名+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发送至邮箱:wzumykjsjb2@163.com,逾期不予接受申请;
3. 10月5日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和相关材料;
4. 10月5日-10月9日召开学院评审会议;
相关文件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