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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类型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2


发表时间:2020-09-25 编辑:美院 流览量:

各班级、各同学:

为确保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扎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和我校学生处助学解困相关通知,现就切实做好相关2020-2021学年家庭困难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困难学生提出认定申请

1.2020级新生自行填写并打印《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1)、《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规划与资助申请表》(附件2)、《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量化表》(附件3)、《在校月生活消费情况说明》(附件4)和《美术与设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材料清单》(附件5),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给班助或班长(如个别新生相关材料已在绿色通道上交,可由班级负责人统一到2b208领取)。

2.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上学期已基本完成困难类型认定工作,本学期如有新增的情况或新增的同学,自行填写并打印《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1)、《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规划与资助申请表》(附件2)、《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量化表》(附件3)、《在校月生活消费情况说明》(附件4)和《美术与设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材料清单》(附件5),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给班级生活委员。

二、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规划与资助申请表》(附件2)、《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量化表(附件3),均须正反两面打印,否则无效。一式一份,用黑色水笔填写,本人郑重承诺一栏务必本人签字

2、《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量化表》(附件3)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班级认定小组根据提供的支撑材料予以量化分数和结果认定。

3、申请人打印《美术与设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材料清单》(附件5),按清单顺序将以上所有材料(附件1至4及支撑材料)装订成一份,并逐一核对,在清单上打勾。附件5材料清单放最上面,按规范整理后交由本班贫困认定负责人进行初审。

4、申请人填写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本班负责人处(老生为生活委员,新生为班助或班长)

 

三、认定程序(班级负责人:老生为生活委员,新生为班助或班长)

1.9月25-26日,班级负责人收齐个人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汇总表。负责人核对材料,并初步核算量化总分(算分方法详见附件3备注)。

2.9月27-28日,各班必须召开班级评议小组会议(包括班主任,具体人员要求见附件7),讨论确定申请人困难类型建议档次,填写《困难认定班级评议会议记录表》(附件7),以及《美术与设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认定汇总表》(附件8)。*班级负责人将班级认定最终结果填在每位同学附件2里的班级评议小组建议档次,并让班主任签名

3. 9月29-30日材料审核,班级负责人29日12点前将班级汇总表(附件6)发送至wdmyxlzz@163.com,并将班级所有个人纸质材料(按顺序放好,一人一份)以及附件7和附件8整理好交至心理与资助部工作人员核对材料,核算分数,并核对电子汇总表(附件6),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见群通知。

4. 10月9日,学院辅导员完成审核,给出建议档次并签字;

5. 10月10日,学院召开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完成困难认定;

6. 10月11日,在美术与设计学院官方网站进行认定公示。

 

如有疑问,请联系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张老师:86689191(2B-208)

      学生会心理与资助部长倪同学:15967095039;施同学:18267737203

 

 

温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学工办

                                                             2020年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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