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 院长信箱
为加强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根据温州大学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设置 根据学院各专业和课程教学要求,分别设置美术系、视觉传达设计系、环境设计系、服装与服饰设计系、服装设计与工程系、国画教研室、色彩教研室、素描教研室、史论教研室、视觉传达设计教研室、环境艺术设计教研室、服装设计与工程教研室、服装设计教研室、服装展示设计教研室、鞋履与饰品设计教研室十五个基层教学组织。每个系设置系主任1人,可设置副主任1-2人;每个教研室设置主任1人;系主任一般兼任专业负责人,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协助系主任完成基层教学组织的相关工作;全院教师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任务进行归属,并参加相应基层教学组织的活动。 二、工作职责 (一)开展教学常规督查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落实教学任务,开展多元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分析。规范课堂教学,严肃课堂纪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各个教学环节的指导、检查和督促。每学期各系(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少于5节,各系教师听课不少于2节;系(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评课不少于1次;每学期各系(教研室)至少推出1节全院教学公开课。 (二)落实学科专业建设 加强相关学科和领域发展趋势与人才需求研究,顶层设计专业建设规划,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发挥在专业评估、专业认证、专业建设与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构建符合学科专业发展的课程体系,定期组织制(修)订教学大纲,并检查执行情况。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最新的学科前沿和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改进教学方式,积极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等多元化教学模式,努力推进智慧教室建设;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完善学习过程监测、评估与反馈机制。 加强专业教材研究,支持学院教师编写专业教材,鼓励创新教材呈现方式和话语体系。加强实践教学管理,科学制定实践教学方案,规范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强化实践平台建设;加强专业实习、教育见习、教育研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等环节的指导。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完善产教融合的协同育人机制;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指导学生开展学科专业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 (三)组织教学改革研究 组织教师开展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的教学改革研究,加强教学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积极建设各类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努力打造品牌金课;积极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奖等。各系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题教研活动,学习教育理论,探讨教学困惑,交流教学经验。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教学研讨会议,及时了解教学改革领域新动态。 (四)促进教师教学发展 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加强各系教师梯队化建设,组织教师参加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采用导师制对青年教师实施教学一对一指导,严把新教师开课关;有计划地安排教师赴国内外各大高校访学。 三、考核评价 学院对基层教学组织进行管理与考核。一般于学年末对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考核,并召开考核述职会。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完成教学任务及各类工作任务,无教学事故发生的基层教学组织定为合格;在合格基础上取得较大教学改革和建设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可定为优秀。考核优秀的将给予奖励,不合格的要进行有效改进。 四、保障机制 学院为基层教学组织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与学习环境。学院设立专项经费,保障各类相关工作有序开展;专项经费分为基本运行费、教研活动经费、优秀奖励经费等。学院聘请校外专家指导各个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五、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为加强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根据温州大学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设置
根据学院各专业和课程教学要求,分别设置美术系、视觉传达设计系、环境设计系、服装与服饰设计系、服装设计与工程系、国画教研室、色彩教研室、素描教研室、史论教研室、视觉传达设计教研室、环境艺术设计教研室、服装设计与工程教研室、服装设计教研室、服装展示设计教研室、鞋履与饰品设计教研室十五个基层教学组织。每个系设置系主任1人,可设置副主任1-2人;每个教研室设置主任1人;系主任一般兼任专业负责人,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协助系主任完成基层教学组织的相关工作;全院教师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任务进行归属,并参加相应基层教学组织的活动。
二、工作职责
(一)开展教学常规督查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落实教学任务,开展多元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分析。规范课堂教学,严肃课堂纪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各个教学环节的指导、检查和督促。每学期各系(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少于5节,各系教师听课不少于2节;系(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评课不少于1次;每学期各系(教研室)至少推出1节全院教学公开课。
(二)落实学科专业建设
加强相关学科和领域发展趋势与人才需求研究,顶层设计专业建设规划,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发挥在专业评估、专业认证、专业建设与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构建符合学科专业发展的课程体系,定期组织制(修)订教学大纲,并检查执行情况。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最新的学科前沿和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改进教学方式,积极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等多元化教学模式,努力推进智慧教室建设;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完善学习过程监测、评估与反馈机制。
加强专业教材研究,支持学院教师编写专业教材,鼓励创新教材呈现方式和话语体系。加强实践教学管理,科学制定实践教学方案,规范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强化实践平台建设;加强专业实习、教育见习、教育研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等环节的指导。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完善产教融合的协同育人机制;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指导学生开展学科专业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
(三)组织教学改革研究
组织教师开展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的教学改革研究,加强教学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积极建设各类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努力打造品牌金课;积极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奖等。各系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题教研活动,学习教育理论,探讨教学困惑,交流教学经验。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教学研讨会议,及时了解教学改革领域新动态。
(四)促进教师教学发展
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加强各系教师梯队化建设,组织教师参加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采用导师制对青年教师实施教学一对一指导,严把新教师开课关;有计划地安排教师赴国内外各大高校访学。
三、考核评价
学院对基层教学组织进行管理与考核。一般于学年末对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考核,并召开考核述职会。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完成教学任务及各类工作任务,无教学事故发生的基层教学组织定为合格;在合格基础上取得较大教学改革和建设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可定为优秀。考核优秀的将给予奖励,不合格的要进行有效改进。
四、保障机制
学院为基层教学组织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与学习环境。学院设立专项经费,保障各类相关工作有序开展;专项经费分为基本运行费、教研活动经费、优秀奖励经费等。学院聘请校外专家指导各个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五、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