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 院长信箱 党外人士建言献策信箱
“德明”励志奖学金由校友周士森先生设立,用于奖励和资助在学业发展、创新创业、学生工作、志愿服务、考研升学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贫困学生。现将具体申报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本研学生二、申报学年2025-2026学年三、奖项设立根据校友捐赠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德明”励志奖学金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按照奖励对象不同分别设置奖励标准及名额如下:一等奖: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名额5人。二等奖:奖励标准为1500元/人,名额10人。三等奖:奖励标准为500元/人,名额40人。四、申报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进步;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院集体荣誉感强;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旷课现象,未受学校纪律处分;4、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好,学年所学全部课程均需合格。本科生原则上上学年学习(智育)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的名次均在班级前50%之内,并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文体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新活动,取得相应奖项或奖励;研究生原则上上学年需获得校一等或二等学业奖学金,学年内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学生二作)身份在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作为主要研究者参与科研项目获奖或在省级学科竞赛、发明创造中有优异成果者,优先申报。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申报。6、本次申报采取个人自主申报与教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三、申报程序1、启动。5月17日,学院发布评选通知,成立评审委员会,启动评选工作。2、申报。5月28日晚24点前,学生按照评选条件自主申报或学院推荐申报,提交申报表1份(推荐申报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至学生会办公室2b121处,电子版以“励志奖学金+班级姓名”发送到邮箱wdmyxlzz@163.com。3、评选。评审委员会核实申报材料,并商榷候选名单。4、公示。评审委员会商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报美术与设计学院“德明”励志奖学金评审理事会,学院公示并发文。5、表彰。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六、其他申报通知未尽事项,归美术与设计学院“德明”励志奖学金评审理事会解释,如有疑问,可联系学工办。温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学工办2026年5月17日
“德明”励志奖学金由校友周士森先生设立,用于奖励和资助在学业发展、创新创业、学生工作、志愿服务、考研升学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贫困学生。现将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本研学生
二、申报学年
2025-2026学年
三、奖项设立
根据校友捐赠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德明”励志奖学金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按照奖励对象不同分别设置奖励标准及名额如下:
一等奖: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名额5人。
二等奖:奖励标准为1500元/人,名额10人。
三等奖:奖励标准为500元/人,名额40人。
四、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进步;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院集体荣誉感强;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旷课现象,未受学校纪律处分;
4、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好,学年所学全部课程均需合格。本科生原则上上学年学习(智育)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的名次均在班级前50%之内,并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文体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新活动,取得相应奖项或奖励;研究生原则上上学年需获得校一等或二等学业奖学金,学年内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学生二作)身份在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作为主要研究者参与科研项目获奖或在省级学科竞赛、发明创造中有优异成果者,优先申报。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申报。
6、本次申报采取个人自主申报与教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申报程序
1、启动。5月17日,学院发布评选通知,成立评审委员会,启动评选工作。
2、申报。5月28日晚24点前,学生按照评选条件自主申报或学院推荐申报,提交申报表1份(推荐申报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至学生会办公室2b121处,电子版以“励志奖学金+班级姓名”发送到邮箱wdmyxlzz@163.com。
3、评选。评审委员会核实申报材料,并商榷候选名单。
4、公示。评审委员会商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报美术与设计学院“德明”励志奖学金评审理事会,学院公示并发文。
5、表彰。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
六、其他
申报通知未尽事项,归美术与设计学院“德明”励志奖学金评审理事会解释,如有疑问,可联系学工办。
温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学工办
202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