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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类型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6-15 编辑:美院 流览量:

各班级、各同学

为确保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扎实做好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和我校学生处助学解困相关通知,现就切实做好相关2020-2021学年家庭困难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困难学生提出认定申请

    2017级、20182019学生自行填写并打印《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1)、《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规划与资助申请表》(附件2)、《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量化表》(附件3)、《在校月生活消费情况说明》(附件4《美术与设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材料清单》(附件5)


二、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规划与资助申请表》(附件2、《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量化表(附件3,均须正反两面打印,否则无效。一式一份,用黑色水笔填写本人郑重承诺一栏务必本人签字

2.《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量化表》(附件3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班级认定小组根据提供的支撑材料予以量化分数和结果认定

3.申请人打印《美术与设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材料清单》(附件5),按清单顺序将以上所有材料(附件1至4及支撑材料)装订成一份,并逐一核对,在清单上打勾。附件5材料清单放最上面按规范整理后交由本班生活委员进行初审。

4.申请人填写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本班生活委员处。

 

三、认定程序(生活委员为主要负责人)

1.615-17日,生活委员收齐个人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汇总表。生活委员核对材料,并初步核算量化总分(算分方法详见附件3备注)。

2.618-19日,各班必须召开班级评议小组会议(包括班主任,具体人员要求见附件7讨论确定申请人困难类型建议档次填写《困难认定班级评议会议记录表》(附件7,以及《美术与设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认定汇总表》(附件8)。

*生活委员将班级认定最终结果填在每位同学附件2里的班级评议小组建议档次,并让班主任签名

3.620-21材料审核,生活委员将班级汇总表(附件6)发送至wdmyxlzz@163.com,并将班级个人纸质材料(按顺序放好,一人一份)以及附件7和附件8整理好交至心理与资助部工作人员核对材料,核算分数,并核对电子汇总表(附件6),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等通知。

4.6月22,学院辅导员完成审核给出建议档次并签字;

5.623日,学院召开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完成困难认定

6.624美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认定公示。

 

如有疑问,请联系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张老师866891912B-208

                  学生会心理与资助部长邬晗婕:19817598522  

 

 温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学工办

20206月15日


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电话:0577-86689190 E-Mail:msxy@w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