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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类型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9-12 编辑:美院 流览量:

各班级:

为确保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扎实做好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和我校学生处助学解困相关通知,现就切实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困难学生提出认定申请

   1.2019级新生自行打印并填写《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规划与资助申请表》(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5)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给班级生活委员(如个别新生相关材料已上交张佳老师,可由生活委员统一到2b208领取

2.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上学期已基本完成困难类型认定工作,本学期如有新增的情况或新增的同学,学生本人自行打印并填写《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规划与资助申请表》(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在校月消费情况说明书》(附件3)《诚信承诺书》(附件4)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5),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给班级生活委员。

二、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规划与资助申请表》(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均须正反两面打印,否则无效。一式一份,用黑色水笔填写本人郑重承诺一栏务必本人签字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背面的量化指标需要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如患病须有病历(提供最新时间的医院诊断单、出院单复印件);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财产损失的,须附当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说明损失程度;孤、残、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低保家庭、农村五保户、精准扶贫家庭等须提供证件复印件或证明。低保户、精准扶贫户证件上需有时间,或者提供今年最新补助清单。表格中陈述的情况根据提供的支撑材料予以认定。大一新生无需填写B7。

3、打印《美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申请材料清单》(附件6),按清单顺序将以上所有材料(附件1至5及支撑材料)装订成一份,并逐一核对,在清单上打勾。附件6材料清单放最上面按规范整理后交由本班生活委员进行初审。

4、《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本班生活委员处。

三、认定程序(生活委员为主要负责人)

1.9月16日前,以上个人材料由本班生活委员收齐,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汇总表。生活委员核对材料,并核算量化总分(算分方法详见附件9第三章第12点)。

2.9月16-17日,各班必须召开班级评议小组会议,讨论确定申请人困难类型建议档次(认定方法可参考附件9第三章第12点),填写《困难认定班级评议会议记录表》(附件7,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登记表》(附件8)。*生活委员将班级认定最终结果填在每位同学附件1里的评议小组建议档次,并让班主任签名

3. 9月18下午13:30—16:30生活委员将班级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wdmyxlzz@163.com,并将班级个人纸质材料(按顺序放好,一人一份)以及附件7和附件8交至美术学院2B201学生事务中心,由心理与资助部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材料,核算分数,并核对电子汇总表(附件5)。

4. 9月19,学院辅导员完成审核给出建议档次并签字;

5. 9月20日,学院召开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完成困难认定

6. 9月23美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认定公示。

 

如有疑问,请联系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张老师866891912B-208

            学生会心理与资助部长邬晗婕:19817598522,杨沄:19817579266  

 

  

                                                                    温州大学美术学院学工办

                                                                201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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