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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党总支关于推荐08-09第一学期学生发展对象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11-05 编辑: 流览量:

 

学院各团支部:

08-0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即将开始,各团支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地、民主地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推荐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民主推荐须在各班班主任的组织下进行。班级民主推荐应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推荐名单必须有班主任签字。

2、坚持组织推荐与班级民主推荐相结合,以班级民主推荐为主,班级民主推荐比例不少于本期党员发展总数的90%

3、各年级党员发展比例原则上按照1233,本学期党员发展总数控制在40人以内。一年级各班级原则上推荐1名,二年级各班按建党对象总数的40%推荐(四舍五入法),三年级、四年级各班按照建党对象50%比例推荐。

二、建党对象标准

1、 思想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没有受过院校两级处分(警告以上);

2、 院、校两级党校结业;

3、 最近学期综合考评分列班级前60%,且没有不及格现象(一年级按照高考分排名);

4、 通过英语四、六级的,直接列为发展对象。相同选票的,不重选,遵循英语等级优先、成绩优先原则。

5、 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良好。

三、其它

本次学生党员发展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班级务必在2008117日(周五)之前,将推荐名单上交学院党总支(2B212)徐老师处。

 

中共温州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总支委员会

00八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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