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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赛伯乐杯”第二届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11-12 编辑: 流览量:

“赛伯乐杯”第二届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科技局、共青团杭州市委、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文广集团、赛伯乐(中国)投资共同承办,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特别支持,杭州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等68家创投机构、社会企业和大学生创业园参与支持,面向全国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举办的创业大赛,同时欢迎港、澳、台地区高校大学生及海外高校的中国留学生参赛。大赛旨在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搭建资本与项目交流与对接的平台,吸引更多的优秀创业人才、团队和项目来杭。现就大赛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0 年10月; 2011 年5月。
    二、参赛对象
    全国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同时欢迎港、澳、台地区高校大学生及海外高校的中国留学生参赛。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全国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或2009年后(含)毕业的大学生(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
    2. 港、澳、台地区高校在校大学生或2009年后(含)港、澳、台高校毕业的大学生;
    3. 在海外高校留学的中国学生或2009年后(含)在海外高校毕业的回国人员。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
    1. 参赛项目选题应立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
    2. 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3. 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根据事实情况,由第二届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恢复其参赛资格。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根据事实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取消其获奖资格及收回奖金。
    (二)参赛方式。
    1. 参赛者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团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的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4人。
    2. 参赛团队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制作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
    四、实施步骤
    (一)大赛报名。
    1.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6日; 2011 年1月6日
    2. 报名方式: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大赛官方网站:杭州人才网
    3.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335号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联系电话:85173522,邮编310006
    (二)赛程安排。
    大赛赛事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各环节评审结果将在杭州人才网上公布。大赛评审团主要由创投专家、知名企业人士、高校教授、科技专家等组成。
    1. 宣传发动报名阶段(2010年9月 —— 2011 年1月)
举行大赛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重点邀请全国 “ 211 ” 工程重点高校及浙江省内高校参赛团队来杭参赛;认真审核参赛团队的网上报名信息,回收整理参赛项目文本。
    2. 赛事阶段(2011年1月 —— 2011 年5月)
    初赛:集中安排评委初审参赛项目文本,决出200强(前100强参赛团队入围决赛,后续跟踪服务实行 “ 双百跟踪 ” 计划,对前200强参赛团队进行重点跟踪服务,免费为200强内需要创业导师指导的团队配备导师,进行动态创业辅导;2010年浙江省 “ 挑战杯 ” 特等奖项目和2010年微软 “ 创新杯 ” 中国区总决赛前8强获奖项目报名参赛的,直接入围决赛,但不占用决赛名额);若有团队放弃,则顺延下一团队入围。
    决赛:决赛参赛团队抵达杭州进行决赛,通过决赛答辩决出大赛前6强及二、三等奖团队;前6强参赛团队进入总决赛(公开答辩),决出特等奖和一等奖团队,并举行颁奖仪式,表彰所有获奖团队。
    3. 后续跟踪服务阶段(2011年5月起)
    建立 “ 双百强项目 ” 专人联系制度,定期回访 “ 双百 ” 项目团队,及时掌握项目运行情况;及时兑现落实大赛各项奖励及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 “ 双百 ” 项目团队中已落地和有意向落地项目团队的创业辅导;向大学生创业园、创业投资机构、孵化器推荐有意向在杭落地转化的获奖项目团队。
到杭州参加决赛答辩的所有外地参赛团队(每队限4人)、高校领队(每校1名)和指导老师(每队1名),组委会办公室将给与一定的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以所在地与杭州之间的软卧票价为参考依据,并且安排食宿。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产生特等奖2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32名。特等奖奖金3万元,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万元、1万元、5000元。设大赛优秀组织奖35个,奖金各3000元。
    五、配套政策
    (一)依托获奖项目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企业,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并按照《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资金操作办法(试行)》(杭人〔2009〕365号),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无偿资助。获奖项目在大赛结束前已获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且额度低于杭人〔2009〕365号文件规定的资助标准,可重新提出申请,对其差额予以补足。
    (二)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的获奖项目,组委会办公室将向政府设立的担保机构优先推荐。
    (三)对获奖的项目团队,优先向有关创业投资机构推荐。为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对优秀项目进行投资,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在杭落地项目,杭州市科技专项资金将按创投机构实际投入额的25%予以配套资助,资助最高可达50万元。
    (四)对在杭落地并获得创业投资的项目,由杭州市,区、县(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30%以内的比例进行跟进投资,具体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37号)精神执行。
    (五)获奖项目团队成立初创企业,可优先向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企业入孵后申请杭州市种子资金,可优先给予资助。有意向来杭落地转化的企业,优先推荐入驻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六)获奖项目团队在杭州创业的,优先安排大学生创业公寓;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购引进人才专项住房。公安、人事等部门应为来杭创业的大学毕业生落户、人事代理等提供方便。
    (七)对获奖的留学人员参赛项目,优先推荐参加杭州市留学人员在杭创业资助项目评审,并优先予以资助。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参赛留学人员还可享受我市留学回国人员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有关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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