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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温州大学第四届“天瑞奖”大学生艺术展演暨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作品选拔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5-18 编辑: 流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成果,积极备战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和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我校决定举办温州大学第四届“天瑞奖”大学生艺术展演暨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作品选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重点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民族魂·中国梦”。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向真、向美、向善、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使该活动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大学生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

二、项目和形式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举办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浙教办体〔2017〕17号)精神,艺术展演活动为比赛选拔、集中展示的形式进行,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作品类、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三大类。

(一)艺术表演类

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和校园十佳歌手。

(二)学生艺术作品类

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和微电影。

(三)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

内容与要求参照《温州大学第四届“天瑞奖”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论文的要求》(见附件3)。

三、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学生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脱产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的报送对象为我校教师和管理人员,有关教科研单位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等。

四、时间安排

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3月至4月)为各学院、学区、艺术社团作品筹备阶段。重点是扩大学生的参与面与普及面,积极发动学生广泛参与,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可组织艺术专题讲座、文艺演出、音乐会、美术作品展等活动,让每个学生有机会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在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积极鼓励、指导学生创作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并推选参加本次展演活动。

  第二阶段(2017年4月至6月上旬)为校级集中比赛展演阶段。重点是加强参赛作品的相互交流和学习。各学院、学区、艺术社团5月上旬上报参赛作品,并积极投入排练及创作(报送要求见附件)。5月下旬开展校内艺术表演类作品选拔赛,评选出各类奖项,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演。6月上旬开展校内学生艺术作品类、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选拔赛,评选出各类奖项,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览。

第三阶段(2017年6月)为2017年省大学生艺术节作品遴选、报送阶段。6月上旬我校将从获奖作品中挑选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参加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并邀请省内外专家对相关作品加工、打磨。6月中旬对推选参加省大艺节的作品进行视频拍摄,报送省教育厅。

五、设立奖项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一)天瑞奖

大赛最高荣誉奖项,由大赛组委会评委组商议评选,颁发给有突出艺术表现的获奖作品。

(二)优秀组织奖

奖励在本次活动中组织工作优秀的学院、学区、艺术社团。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生参与面广,组织效果突出。

(三)艺术表演奖

奖励艺术表演类中优秀的表演作品。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四)艺术作品奖

奖励学生艺术作品类中优秀的艺术作品。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五)优秀科研论文奖

奖励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中优秀的科研论文。

(六)优秀创作奖

奖励为本届天瑞奖活动创作的,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主题鲜明的优秀原创艺术表演类节目。

(七)优秀指导教师奖

艺术表演类中获一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校园十佳歌手限1名,表演人数3人及以下的节目限1名,其他节目不超过3名),和学生艺术作品类中获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不超过1名)均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组织承办与宣传

各部门、各学院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天瑞奖”活动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目标紧密结合起来;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与文化校园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以美育人和学生个性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规范运作,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使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校团委要做好总体协调工作;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院要配合校团委做好专业组赛事的作品培育、报送和选拔工作;教师教育学院等其他非艺术专业学院及学区要配合校团委做好非专业组赛事的作品培育、报送和选拔工作。

  各部门、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协同线下传统媒体及线上新媒体共同发力,为展演活动的深入健康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温州大学“天瑞奖”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联系电话:86595071(内775071) 联系人:胡震鹏、张佳萍。

 

 

 

 

附件:1.温州大学第四届“天瑞奖”大学生艺术展演活

        动艺术表演类节目参赛要求

          2.温州大学第四届“天瑞奖”大学生艺术展演活

            动学生艺术作品类作品参赛要求

    3.温州大学第四届“天瑞奖”大学生艺术展演活

      动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论文参赛要求

          4.温州大学第四届“天瑞奖”大学生艺术展演活

            动艺术表演类报名表

    5.温州大学第四届“天瑞奖”大学生艺术展演活

      动学生艺术作品报名表

   6.温州大学第四届“天瑞奖”大学生艺术展演活

     动学生艺术作品标签卡

   7.温州大学第四届“天瑞奖”大学生艺术展演活

     动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申报书

 

 

                                   

                                 2017年4月27

附件1艺术表演类节目参赛要求

附件2学生艺术作品类作品参赛要求

附件3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论文参赛要求

附件4艺术表演类报名表

附件5学生艺术作品报名表

附件6学生艺术作品标签卡

附件7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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